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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巴蜀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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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0-3-4 00:29:10|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出家修行要和丈夫离婚 法院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

  江苏讯 一女子笃信佛教,离家出走独自在一寺院内修行。丈夫多方寻找,苦口婆心劝其回家团聚。女子不但不听劝阻,还以宗教信仰不同为由,起诉至法院要与丈夫离婚。近日,江苏常州新北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最终,法官以宗教信仰不同不是离婚法定理由,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据介绍,该女子姓邹,家住新北区某农村,今年51岁,跟丈夫结婚多年,有一个儿子,目前已经成年并参加工作。邹女士平时为人心地善良,经常跟村上的一些老太出门烧香拜佛。
  两年前,邹女士独自离家出走,不知去向。丈夫芮先生发现妻子失踪后,发动家人多方寻找,还为此报了警。后来终于在武进一座寺院内找到了邹女士。
  芮先生苦口婆心规劝妻子回家团聚。但邹女士丝毫不听劝说,当着众人的面对丈夫说自己要皈依佛门,专心在寺内修行。芮先生见状只得作罢,想过段时间再来劝妻子。
  本以为时间久了,妻子能回心转意。不料,2009年11月,邹女士一纸诉状,将芮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跟芮先生离婚。而她离婚的理由竟是“双方宗教信仰不同,没有共同语言。”
  法庭上,芮先生还是苦口婆心,力劝妻子回心转意,但邹女士却无动于衷。无奈,芮先生只好求助法官,表示现在邹某深受其所处环境、所接触人群的影响,想离婚是一时冲动造成的,要求法官再给其一次机会。
  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婚姻基储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后,法官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邹女士要求离婚的理由不成立,遂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
  据介绍,目前,邹女士仍然住在寺院内坚决不肯回家。(文:陈娥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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