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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水长流 发表于: 2010-2-24 23:45:15|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0年] 云南多措并举打造"和谐宗教" 团结引导宗教信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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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云南频道2010年2月24日报道,云南省将推进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建设,采取多种惠民利民措施帮助信仰宗教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构筑“和谐宗教”局面。

  “宗教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没有宗教领域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云南省副省长刘平说。因此要团结、教育和引导信仰宗教群众,把他们在生产和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共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此外要积极为宗教团体办实事、办好事,省级有关部门年内要对各州市县开展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凡是符合国家政策的,都要"不折不扣"地做到应保尽保。

  云南省宗教局局长熊胜祥说,要把关心边远山区、边境地区尤其是信教群众集中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重要任务。结合兴边富民工程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特困民族地区、散居民族地区的扶持发展,以及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培育等,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相对集中的区域探索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尽快改善这些地区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文: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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