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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1-3-10 10:40:15|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1年] [大陆]王作安局长做客强国论坛:加强管理 促进宗教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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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人民网的邀请,2011年3月9日上午10时,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做客强国论坛,以“加强管理,促进宗教和谐”为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在持续一个小时的视频直播中,有206万网友在线收看,他们就国家宗教事务局职能,我国宗教状况和信教人数,党的宗教政策,倡导宗教和谐理念等方面踊跃提问,王作安局长一一坦诚做答,并对广大网民对宗教工作的关心表示衷心感谢。

  访谈记录如下: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人民网强国论坛。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王作安同志,今天王局长将以加强管理、促进宗教和谐为题与网友展开在线交流。王局长,请您和网友打个招呼吧。 [10:09]

  【王作安】: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有机会跟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感谢人民网强国论坛,给了我这次非常好的机会,同时也要感谢各位网友积极的参与。我在这里,也跟大家讲句实话,平时喜欢有空就上上网,但是以这种形式坐在这里在线跟网友交流,还是第一次,所以请各位网友多多包涵。谢谢! [10:10]

  【主持人】:王局长作客强国论坛论坛就有很多的网友提出了问题。有一位网友叫“我为风”提出这样的问题,想了解一下国家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10:10]

  【王作安】:对于我们国家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能不像其他部门那样大家熟知,好多人可能感觉到这个部门比较神秘,本来大家感觉到宗教就神秘,做宗教工作大家都不知道它做一些什么,也感觉到比较神秘。

  那么应该说国家宗教局或者是我们政府宗教部门,为人民逐渐的了解还是这十几年的事情。前不久,我们国家宗教局刚刚召开了一个会议,来庆祝国家宗教事务局成立60周年。我想我们国家宗教局从新中国建立初成立,已经走过了60年的历程。大家也知道,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事实上我们国家还是一个多宗教的一个国家。

  所以,处理好宗教方面的问题,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以及人民之间的友爱,都非常重要。所以,中国的历朝历代,实际上对宗教问题都是非常重视的。

  你像我们国家在南北朝的时候,北齐的时候就设立了最早的宗教事务部门,那个时候叫鸿胪寺。到了唐代的时候政府的宗教事务部门设置已经比较完备了,而且开始有了宗教事务方面的法规,所以我们历朝历代对民族问题、宗教问题都是高度重视的。

  新中国建立初期,当时政务院(当时不叫国务院)有一个文化教育委员会下面设了一个宗教处,那是1951年,现在是2011年,正好成立了60周年。到了1954年,国务院就正式设立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那个时候叫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正式成为国务院的一个直属机构。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的时候,把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改名为国家宗教事务局,一直到今天。

  那么国家宗教事务局是国务院的一个直属机构,专门来负责处理宗教方面的事务,负责这方面的职能。我把它概括一下,我们国家宗教局的工作大概主要是六个方面:

  第一,贯彻政策。要把我们中央关于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把它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我们还要监督好。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措施,通过各种途径来让各级党政领导,让我们社会各界以及方方面面都能够了解我们党的宗教政策,贯彻好我们党的宗教政策。

  第二,应该说叫联络沟通。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实际上是政府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沟通联系的一个最重要的桥梁。我们党和政府要制定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或者相关的措施,我们宗教局就会广泛的来听取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以及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宗教界对政府有什么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宗教局来向有关方面反映,通过协调来解决。这是第二个方面的工作。

  第三,我们叫协调关系。国家宗教局的工作要协调宗教和方方面面的关系,因为宗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它涉及社会的许多方面。要处理好政教关系,宗教和宗教之间的关系,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以及还有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等等。这样我们国家宗教局通过我们的工作,来使宗教和社会各个方面能够处在一个非常协调、非常适应的这样一种状态。

  这是一个方面的工作,还有一个是我们的主业,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依法管理。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来管理宗教事务。因为大家都知道,宗教它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它还是一种社会现象,涉及到我们的社会事务,涉及到我们的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所以,政府必须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当然这种管理我们讲是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而不是要去干涉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我们依法管理主要是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抵御渗透。这个是我们管理的要则。

  另外还有一个方面的工作,我们还有引导的功能。我们要积极引导,因为宗教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会不会对我们这个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这个东西它都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需要我们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来积极的加以引导,使宗教更好的适应我们这个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这是一方面的工作。

  另外我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提供服务。我们讲管理本身很重要的就是包含提供服务,在我们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尽可能为宗教界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为他们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必要的帮助。 [10:30]

  【王作安】:主要是这样几个方面工作,当然具体要说起来这个工作还是很繁杂的,非常多,我把它概括成主要是这六个方面。 [10:33]

  【主持人】:刚才王局长也提到我国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有一个网友想了解一下我国到底有多少种宗教,有多少信教的人? [10:53]

  【王作安】:我刚才讲了,我们国家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实际上是多元共存,这是我们国家宗教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那么我们现在比较有影响的宗教主要是五种。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我们通常把它叫五大宗教。有一些国外的媒体对我们进行攻击,说我们中国只承认五大宗教,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我们国家从来没有说只承认五大宗教,我们只是说中国主要有五大宗教。

  那么在这五大宗教之外,我们还有少量的地方,还有少数人信仰东正教,像在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大概就是一两千人信仰东正教,影响不大。此外,我们还存在着大量的民间信仰,比如说妈祖信仰,大家非常熟悉的。在这个之外,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很多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许许多多的原始信仰,所以我们国家是一个多元共存的状态。

  那么,这五大宗教里面,除了道教是我们国家土生土长的,是我们自己本土宗教之外。其他的各个宗教都是历史上从国外传进来的。比如说佛教,现在好多人认为这个是我们国家自己的宗教,但是历史上是古印度传入的,但是传入以后到了隋唐以后就中国化了。大乘佛教这块,中国就成了佛教的中心。而且随着新的宗派的兴起,佛教基本上形成八大宗派,后来佛教又从中国传到了朝鲜、日本、越南,实际上我们佛教有三个系统或者是叫三个语系,一个是汉语系佛教,一个是藏语系佛教,还有一个是巴利语系佛教,有人叫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这个是讲的是五大宗教,佛教是最早进来的,之后是天主教,后面是伊斯兰教,然后一直到鸦片战争以后,新教也就是基督教再传进来,也就是200多年。一直到基督教传进来在中国立住足以后,中国才形成五大宗教的格局,然后一直延续到现在,就是现在的格局。

  那么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国家到底有多少人信仰宗教?这个数量到底有多少?这里面相关的还有一个问题,学术界长期争论的比较多,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现在一般讲中国有信教人数一亿多人,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呢?应该说是有一定的统计依据。但是因为有相当的估计成分,这个问题我在这里借这个机会给网友们做一个解释。

  因为有些宗教信教人数比较好统计,有些宗教统计起来有很多的困难。比如说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就比较好统计,它有一个非常规范、严格的入教的仪式。像基督教、天主教正式入教以前还有一个预备期,他们叫慕道友,就是考验期。考验合格了就入教,就成为正式的教徒,他们就比较好统计,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因为翻译的问题,在国外基督教是一个宗教的总称,它这个基督教里面包括了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三大教派,还有像圣公会这样独立的宗派,总称叫基督教。后来进入我们国家以后,我们把这个新教的部分叫基督教,我们讲的基督教就是国际上新教的这部分。 [10:53]

  【王作安】:那么我们佛教、道教统计起来就比较困难,实际上我们统计上遇到的困难主要是这两个宗教,比如说佛教,教职人员,和尚、尼姑好统计,我成了正式的居士也好统计,或者是正式皈依某个师父了,成了皈依弟子也好统计。真正难统计的是那些在家信仰的群众,这里面信仰虔诚的程度也不一样,参加宗教活动的程度也不一样,实际上我们中国有相当一部分人叫“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了事儿他才到寺庙里烧个香、磕个头、许个愿。也许它一年去一次,有的两三年去一次,但是他心中有佛教、有道教,这种情况下算不算信徒?这个在宗教界、学术界大家看法不太一致,总之佛教、道教在中国老百姓信仰的不少。比如说天主教,我们自己统计也好、政府统计也好,一般在550万左右。基督教,西方炒的很厉害,说我们中国基督教发展很快,有的说有5000万、6000万、8000万,也有人说上亿的,那都是炒作。发展快没错,但是还没有到这个程度。去年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去年八月公布了这个数字是2300万,应该说还是发展的比较快的。

  伊斯兰教情况相对特殊一点,它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是传入中国以后,主要是在少数民族当中传播,现在我们国家55个少数民族,其中有十个少数民族几乎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所以我们一般不再去统计它到底有多少人,而是根据这些民族的人口数来推算。所以我们上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时候,这十个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字是2100万。这一次新的人口普查还没有公布,我估计肯定会有所增长。这里面其中的一半在新疆,其他还有一半大部分在西北地区或者是在其他地方。这样我们三个宗教加上佛教、道教,这样加起来估计一亿多。当然今后还有一个问题,那些民间信仰的怎么统计?这些东西还需要研究。应该说我们中国信教人数还是比较庞大的。当然因为我们国家本身人口基数比较大,占人口的总比例相对不是太高。这个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国情,当然由于它的发展变化的情况,是我们国家国情调查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也是我们党和政府做好宗教工作进行决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所以,尽管统计工作比较难,也非常有必要。我们现在正在跟相关的研究机构商量,我们就相关的问题再制定一个标准,准备对我们五大宗教的信教人数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抽样调查,把这方面的情况真正搞清楚。 [10:59]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局长对我国现今宗教格局和发展状况做了这么详细的讲解。下面有一个网友这样问的,请问王局长我国的宗教政策到底有哪些内容,您能简单的介绍一下吗? [12:00]

  【王作安】:我们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跟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国情、教情相结合,在处理宗教问题当中应该说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我们自己特色的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观点。那么党的十七大报告当中第一次提出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样的一个概念。实际上这个“基本方针”把我们党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处理宗教问题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我们想,我们了解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主要内容,就对我们国家,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基本方针概括起来讲就是四句话:第一句话叫做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第二句话叫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第三句话叫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第四句话叫积极引导宗教 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里面我可以把这四句话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第一句话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我们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到底有哪些内容?大家都知道有信教的自由,这个就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其实不是那么简单内容很丰富。我把它概括起来,有这么几个要点(1)我们讲的宗教信仰自由,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两者是同等重要的,不可偏废的。我刚才已经讲了,我们国情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我们大多数人是不信教的,少数人是信教的。所以我们讲宗教信仰自由,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样既尊重了大多数人的意愿,也维护了少数人的权益,而且能够得到有机的统一。所以我们讲宗教信仰自由,不是给信教者的一个权利,而是宪法赋予我们全体公民的一个权利。就是我们作为一个公 民,每一个公民都有自主的权利来选择我信仰宗教或者是不信仰宗教。国家、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进行干涉,这是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所以我们国家讲的宗教信仰自由,我觉得是从完整意义上来讲的。因为宗教信仰自由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提出来的一个口号,当时大家都知道,提倡宗教信仰自由,有一个很有名的英国哲学家洛克,写过一本书叫《论宗教宽容》,其中就讲到宗教宽容。他讲的宽容对于我本教的人宽容、不同教派的人宽容,甚至对其他信仰宗教的人宽容,但到最后,对于那些不信仰上帝的,那些亵渎神灵的人是绝对不能宽容的,当然现在西方也进步了,不光有信教的自由,对无神论者等等都表示尊重。我们国家就鲜明的体现了这一点,是完整的、统一的,我们既尊重信教的,也尊重不信教的,两者是同等的对待,我觉得这个是非常完整的体现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质和它的内涵,这是一个内容。

  (2)在处理政教关系上,我们实行政教分离。中国历史上我们的模式基本上叫国家控制宗教,我们现在实行是政教分离,这个是什么意思呢?首先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宗教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宗教不允许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等这样一些国家职能的实施。就是政府有政府的职能,宗教有宗教的作用,我们国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我们是一个世俗国家,在世俗国家里面所有的宗教都必须遵守我们世俗的法律,也就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3)我们刚才讲了,我们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我们平等对待各个宗教。我们不能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或者是行政的资源去压制某个宗教,也不能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或是行政的资源去扶持某一个宗教,我们不允许某一个宗教在法律上占有特殊的地位,如果这样的话,肯定某个宗教会跟政权结合,那就不是政教分离。而且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因为你对其他宗教肯定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们讲各个宗教在法律面前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也很重要。

  (4)另外还有一个要点,就是倡导信教的和不信教的群众之间,大家都能够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因为这对我们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人民的团结、民族的团结都非常非常重要。

  (5)还有一点,就是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你说我只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而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那是不行的。也有一些,可能有一些人认为我是一个宗教徒,宗教是神圣的,我只遵守我的教规,而不遵守国家的法律,那也是不行的。我刚才讲了,我们不是宗教国家,我们是一个世俗国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我在这里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这两者之间其实是可以完全统一的。比如说我们要结婚了,要结婚现在各个宗教都有不同的结婚仪式,像天主教、基督教,我们可以到教堂里面让牧师、神父来证婚,现在有一些不信教的人也赶时髦去搞那种活动。对于我们政府来讲,我们尊重宗教的仪式。但是你首先必须到结婚登记处去登记,这个是履行法律的规定。 你如果不去登记,只举行一个宗教仪式,那就不行了。我们一直在倡导,就是你要做一个好教徒,也要做一个好公民,如果说你不是一个好教徒,你也肯定不是一个好公民。因为所有的宗教都要求自己的信奉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这个是我讲的第一句话,稍微讲的长了一点,就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

  第二句话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我们知道,宗教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它还是一种社会实体,也是一种社会力量。如果说宗教就是我脑子里想的,就是我心里想的,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政府当然也谈不上依法管理。所以我们提出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时候,有些人还不太想的通,说你这个世俗政府怎么能管得着我神圣世界里面的事务呢?我刚才讲了,实际上宗教还是一种社会实体,是一种社会现象,在社会上要开展社会活动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他人的权利,会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会涉及到国家利益。当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时候,实际上你这个活动本身也成了社会公共事务的一部分,必然要纳入到政府依法管理这样一个范围。

  当然,我刚才讲了政府不是随便管的,说是宗教事务我都去管,人家怎么烧香、怎么磕头,你去管干什么?人家是宗教团体内部的事务,你不要去管,我要管的就是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公共利益的那部分宗教事务,政府要依法管理。对于宗教界自己来讲,你不能说政教分离,政府就不能管你,他们也要接受政府的依法管理。所以,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也是我们国家在处理宗教问题的实际当中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的经验,我们国家在处理宗教事务上逐步走上了法治的轨道。

  第三句话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对于这句话,我有时候出差到外面去,我们有一些党政干部也不太了解,说宗教跟我们党和政府搞独立自主自办,其实不是这个意思。我们中国的宗教提出独立自主自办是有历史根源,也是有现实需要的。在历史上我们有一些宗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是长期被外国势力所控制的,也曾经被外国侵略者利用过。所以那个时候老百姓曾经把天主教、基督教称作叫“洋教”。“洋教”肯定不是我们自己的东西,是外来的东西,它体现了老百姓在文化上、情感上的不认同感。当时在不平等条约中,其中有一个保教条款,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过去公民犯法了,官府就可以依法治罪,但是有一条他可以逃避官府的受刑治罪。什么叫保教条款呢?就是我信了耶稣教,那中国政府就不能管了,受外国教会保护,实际上就是外国势力的保护。所以,那个时候在老百姓当中流传一句话叫“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当然现在不是了,现在我们基督教讲“多一个基督徒,就多一个好公民”。在那个时候基督教自己本身也在反思,一直想摆脱“洋教”的名号,摆脱在中国人民当中不好的观感。想由我们中国人自己来独立的办教,我们过去基督教、天主教教职人员基本都是外国人来担当的。所以历史上出现了自立运动、本色化运动等等,但是这种正义的要求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基督教、天主教开展了一场爱国运动,摆脱了外国势力的控制,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我们基督教当时是叫“三自”爱国运动,就是自治、自传、自养,中国基督徒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来传教,自己来养活自己,不用你外国人来提供经费。天主教叫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后来我们在修改宪法的时候,第32条专门写上了一条,叫“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这一条具体体现到我们宗教上面去,就是叫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现在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已经成为了我们中国各个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一项基本的原则。

  当然,我们讲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到底是什么内容呢?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说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的信徒自己来办,反对外国势力来插手、干涉或者是控制。我们自己走自己的道路,走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这个就是我们讲的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当然,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各种文化的交流也越来越多。国外宗教的影响对我们也越来越大,其中境外一些势力利用宗教对我们进行渗透活动,过去一些境外宗教组织还想回来恢复过去旧有的隶属关系,还有的想重新控制我们中国宗教的组织,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的宗教界能不能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确实是面临一个新的考验。我们认为越是扩大开放,尤其是我们宗教界越要有这种意识,坚决地去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们进行的渗透活动,坚定地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

  当然我们讲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绝对不是自我封闭,不跟人家来往,不是这回事。恰恰相反,我们讲的独立自主自办,是主张在平等的基础上,在互不干涉的基础上,我们鼓励宗教界积极开展跟世界各国、各个地区的宗教界友好交往活动,增进教徒之间的友谊,增进我们国家人民之间的了解和理解,从而共同来为维护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正义事业来奋斗。

  第四句话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如何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执政党的政治智慧是一大考验。我们不能去消灭宗教,也不能去利用宗教,怎么办?我们党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张。什么叫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呢?就是要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鼓励宗教界努力发扬宗教中积极的因素,抑制消极的因素,使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同全国人民一道进步。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主要有三点:一是形成政治上的广泛共识,结成政治上的统一战线;二是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中有益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内容,引导信教者积极为社会做贡献。三是支持宗教积极开展公益慈善事业。 [12:05]

  【主持人】:我们论坛的一位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说中国共产党主张无神论,又要实行宗教信仰政策,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请王局长解释一下。 [12:39]

  【王作安】:这个问题过去有不少朋友都问到过,包括国外的朋友。国外很多人很奇怪,你们中国共产党不是主张无神论的,不相信宗教的,你们怎么还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你这个宗教信仰自由也是摆摆样子,为了好看,你不可能真正的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

  其实这个问题也不是那么复杂,我们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不容怀疑的,我们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我们主张无神论,这一点我们党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所以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必须广泛深入的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的青少年宣传马克思主义,包括宣传无神论,鼓励大家去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这一点毫无疑义。

  但是同时,我们党也认为,我们可以宣传马克思主义,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但是你不能强迫人们去相信马克思主义,不能采取强制的措施。有的人信教,你也不能强制他不信教。所以在信教和不信教的问题上,我刚才讲到我们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尊重人的信仰自由,这两者之间我觉得并不矛盾。前面我已经讲到了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将会长期存在。我后面如果要讲长期性的问题,是很长的话题,我在这里不讲了。但是我想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特别是现在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总会有一部分人来选择信仰宗教。这个问题不是你我好恶能够左右的,也不是我们的意志能够转移、能够决定的。所以我是一直有一个观点,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个至清至纯的一个无神论者的国度,这样的一个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是另外一种乌托邦。我想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包括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人在内和谐共处的这样一个社会,这样一个国度。实际上在处理与宗教界的关系上,我觉得我们中国共产党非常高明,提出了一个主张,我们跟宗教界的朋友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就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我觉得这个是充满了政治智慧。

  我们信仰可以不同,但是我们在很多重大的政治问题上,完全可以合作。一个人信教还是不信教,并不决定他的政治立场,这个是两个问题。那么,我们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也要尊重人们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所有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人,都团结在我们党和政府的周围,大家共同的来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际上这两者是有机的统一在我们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当中。这两者存在内在有机的统一性。 [12:40]

  【主持人】:有一个叫“白云黑土”的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现在世界宗教纷争不断,中国却比较和谐。前不久看到中国五大宗教在和谐周上发表声明:倡导和谐,那么这个和谐周到底是什么?另外请您讲一下,中国的五大宗教为什么没有冲突呢? [12:40]

  【王作安】:前不久我们全国的五大宗教团体领袖们在一块儿召开了一个座谈会,叫“倡导宗教和谐座谈会”,而且发表了一个共同宣言叫《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大家都知道现在世界上宗教问题很热,实际上在冷战以后,过去长期被那种意识形态对立、军事对峙掩盖的民族宗教矛盾大量的爆发出来了。所以,涉及到民族宗教方面的冲突非常多,宗教对国际政治事务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因宗教的差异引发地区的冲突、社会的动荡时有发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去年召开的第65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一个决议,这个决议就是大家一致同意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把每年2月的第一个星期,确立为“和谐周”。在这个和谐周里面,世界上不同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大家按照不同的信仰习惯和方式,共同为和谐进行祈祷;同时传播不同宗教、不同信仰的人之间,大家应该互相的交流、尊重、和谐相处的理念。我国宗教界开这个会,发表这个宣言,主要是响应联合国的号召。 当然这次会议的意义绝不仅仅局限于这个方面,我刚才讲了我们国家是一个多元宗教的国家。历史上没有发生过重大的宗教冲突,当然更没有发生过像西方他们那样的宗教战争。各个宗教之间都能够彼此尊重、和谐相处,当然你说宗教之间没有竞争也不是。像佛教、道教历史上有几次交锋,但是他们是“君子动口不动手”,进行义理方面的论辩,来比一个高低。但是宗教之间一直是和谐的,能够和睦相处。

  而且,这个传统一直留传到现在,我觉得还是非常好。不管现在世界上因为宗教问题闹腾的怎么样,我们国家这方面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也可以讲是我们是“风景这边独好”,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也有的人说这恐怕是一种东方经验,需要我们很好的去进行总结。当然了,我们也看到了,现在我们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扩大,社会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宗教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比如说现在人口流动很大,我们现在东部的基督徒到西部去投资、办厂、寻找工作机会;西部有大批的穆斯林到东部来,宗教之间的交流、分布,都在发生一些新的变化。从而对我们宗教之间的关系也带来一些新的因素,这些东西都需要引起我们密切的关注,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进我们宗教之间保持这种和谐状态。

  那么在2006年的时候,胡锦涛总书记在一次会议上做的一个讲话当中提出了五大关系的重要观点。就是说,我们国家里面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当中的几个重大的关系。必须保持这五大关系的和谐,这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我想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这个论断,对于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处理好宗教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这些年来我们国家宗教局也一直在致力于倡导宗教和谐理念,现在国际上不是很热嘛,叫宗教对话。有的学者提出一个著名的口号叫“没有宗教和平,就没有世界和平”,对我们国家来讲,也是一样。没有宗教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

  所以,刚才我们讲了,我们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就是支持宗教界努力的去挖掘宗教当中,包括宗教教义、宗教文化、宗教道德当中那些和谐思想的资源,来积极参与我们的和谐文化的建设,来促进我们社会和谐。当然,我们讲的宗教和谐不仅仅是讲的这个宗教和那个宗教之间的关系,当然包括这样的关系,我们还有更广泛的关系。我前面也讲到了政教关系,就是我们宗教组织和国家政权、政府的关系,还有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我刚才还讲到了宗教方面对外关系,还有宗教内部不同教派,因为不同的教义理解而形成的不同群体之间的这种和谐,宗教和谐是方方面面的。

  那么这次我们五大宗教搞的共同宣言,提出了五大主张。我觉得指导性非常强,一个是坚持爱国爱教,就是把爱国爱教相统一。第二个要主张平等包容。第三个要弘扬和谐的理念,这既是各个宗教共同主张的,也是我们中国文化的精髓和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很好的结合起来弘扬。第四个要反对歪曲利用,这个也很重要。如果有人利用宗教、歪曲宗教达到不良的目的,这对宗教的损害是很大的,也不利于宗教的和谐。还有一个是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就是宗教在这个社会当中,我们要引导它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样宗教的价值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我想这五个方面的主张,集中的反映了我们宗教界倡导和实践的一些共同的理念。所以,作为宗教工作部门来讲,我想我们会积极的支持我国的宗教界倡导宗教和谐的理念,把共同宣扬的主张变为具体而生动的实践,来共同的谱写我们中国宗教和谐发展新的篇章。 [12:41]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王局长抽出时间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谢谢大家收看本期访谈。再见!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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