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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0-6-13 00:56:27|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执政党与宗教”学术研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2010年6月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和江苏省委党校联合举办的“执政党与宗教”学术研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张连珍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注重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当前,全面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必须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独立自主自办,努力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张连珍指出,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复杂性,我们必须以科学的观点看待宗教,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情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问题与当今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民族问题的关系。宗教问题对我们党来说既是一个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统一战线问题,也是一个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关系到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要把握好党、执行好党的宗教政策,提高党民主执政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广大信教群众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我们党维护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最广泛团结人民群众的需要,必须全面认真地加以贯彻和不折不扣地落实。我们要全面贯彻、依法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提高分析问题、化解矛盾的本领,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和中国的国际形象。
  张连珍强调,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发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共同成为增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爱国爱教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要自觉主动地发挥作用,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维护好我国的宗教和谐与社会和谐。(文:郁芬)
<A href="http://www.fjnet.com/fjlw/201006/t20100610_157833.htm" target=_self>相关阅读:执政党与宗教: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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