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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0-4-11 20:32:23|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福建省厦门市佛教界召开全市寺院负责人学习交流会

  2010年4月9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佛教协会在厦门市南普陀寺慈善会二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季度寺院负责人学习交流会”。市佛协常务理事以上人员和市登记寺院负责人近50人参加了会议,共同学习领会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调研员沈仲勇出席并讲话。会议由市佛协常务副会长定恒法师主持。
  会上,市佛协秘书长净心法师宣读了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佛教协会《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三个重要文件的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学习三个文件,领会了其中的重要精神,并结合各寺院的实际情况就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市佛协驻会副会长法云法师介绍了开展“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重申第二阶段将完成的工作内容,要求各寺院负责人亲自抓,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认真落实,提高财务、消防、卫生等管理水平,对抽查不达标的寺院做重点指导。
  市佛协会长、南普陀寺方丈则悟法师法师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三个重要文件与各寺院发展息息相关,要反复学习,认真领会。要求各寺院高度重视国宗局开展“创建和谐寺院”活动,借此大好机会,深入贯彻落实,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的各项工作,提升全市佛教的管理水平、自身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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