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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0-4-11 20:32:13|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青海省建立“法律进寺院”长效机制见成效

  “五五”普法以来,青海省逐步建立“法律进寺院”工作的长效机制,各个宗教活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为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青海省有着浓厚的宗教文化氛围,寺院在各族信教群众中有着特殊的重要地位。“五五”普法启动之际,青海省部署开展了“法律七进”工作,“法律进寺院”成为“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标志着宗教教职人员纳入了普法范围,并且列入重点对象。
  2006年9月,青海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分类对“法律七进”提出了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全拾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部署开展。2007年9月印发的《青海拾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指导意见》,对“法律进寺院”工作的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方法措施、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2008年,全省抽调3500多名懂政策、懂法律、懂藏语的干部,组成411个工作组,进驻重点藏传佛教寺院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全力以赴进驻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铺开。2009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意见》,标志着全省新一轮“法律进寺院”工作全面开展。
  在开展“法律进寺院”工作中,青海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编印赠送普法教材。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依法治理机构为宗教教职人员编印普法教材20多万册,价值6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宗教活动场所普法教材缺乏、特别是藏语普法教材缺少的问题。二是开展培训宣讲活动。各地区重点对寺管会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基层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宗教管理部门联合举办寺院寺管会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和村干部法制培训班。全省有22000多名宗教教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其中海北州1033名宗教教职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三是多形式开展“法律进寺院”工作。各地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克服各种困难,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四是完善寺院各项管理制度。全省重点寺院全部建立了学法制度,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确定了法制宣传员,设立了法制宣传栏,要求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宗教教职人员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使宗教教职人员学法工作逐渐规范进行。
  目前,青海拾法律进寺院”工作的长效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为保障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文:郭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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