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苹果,欢迎助农支农,收获阳光自然果的您!

卍巴蜀佛教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受政策等因素影响,本论坛于2013年停止更新,关闭了发贴更新功能。
因留存有原创的图片纪实,见证了一段历史,故保留至今。
如有院校、相关研究机构、寺院等有合作意愿,在取得政府许可后,再恢复更新。
开启左侧
查看: 1171|回复: 0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1-1-17 18:28:02|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1年] [大陆]尼泊尔驻华大使坦卡等拜会中佛协副秘书长延藏法师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2011年1月16日上午,尼泊尔驻华大使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博士、尼泊尔驻华使馆政务处参赞尼尔马、使馆二等秘书秘库玛先生、吉旺先生等一行在北京拜会看望了中佛协副秘书长、中佛协居士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阳明山万寿寺方丈延藏法师。

亲切会面亲切会面
  双方愉快地回忆了上次会面交流的情景,尼泊尔驻华大使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先生向延藏法师转达了尼泊尔朋友们的亲切问候和新春祝福,并邀请延藏法师近期到尼泊尔进行访问,以促进两国之间的民间文化交流与和谐世界的构建,通过友好对话,深入交流,增强互信,加深友谊。

  延藏法师愉快地接受了对方的亲切邀请,他表示将会尽快安排访问尼泊尔,并期望通过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大使将自己的新年祝福带给尼泊尔各界友好人士和在尼华裔。

  延藏法师提到了不久前,中国文化部蔡武部长和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先生在尼泊尔的成功访问。也关注到了不久之前在加德满都举行的2010中国图书展,此次书展是中尼两国文化交流和出版界合作的一大盛事,为尼泊尔人民了解中国、近距接触中国文化提供良好的机会,推动和促进了两国传统友谊进一步发展。

  延藏法师讲到,两年前温家宝总理与尼泊尔总理尼帕尔举行会谈时,双方一致同意建立中尼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温家宝先生说,中尼建交五十四年来,双方恪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政治上高度互信,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支持,不断推进各领域友好交流合作,成为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在新形势下,巩固传统友谊,深化全面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方愿同尼方加强各级别交往,促进民间往来特别是青年之间的交流,使中尼世代友好深入人心。中国尊重尼泊尔人民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坚定支持尼泊尔政府为维护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所作的努力,继续为尼泊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些重要讲话对于我们加强和促进彼此之间的友好往来具有重要地指导意义。

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大使题致贺词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大使题致贺词
  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大使认为,尼中关系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突出特点是友好、真诚,相互理解和支持彼此愿望。两国建立世代友好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将使两国关系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尼方真诚感谢中方佛教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为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无私援助,高度赞赏中方佛教界以及各界朋友们在尼和平进程和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给予的理解和支持,积极评价中国的发展成就和中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世界经济恢复方面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尼方愿全面加强对华合作,推动两国民间外交关系不断向前发展。他重申,尼政府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认为台湾和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绝不允许任何势力利用尼领土从事反华活动。他高兴地表示,所有的朋友都是有价值的,中国对于尼泊尔更是如此。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大使一行还谈到了温家宝总理与尼泊尔总理会晤时作的重要讲话,表示完全赞同温总理的讲话精神,也因此才期望法师能早日访问尼泊尔进行文化交流。

  会谈间,坦卡普拉萨德卡尔基大使还兴致勃勃地为题写了新年贺词:“恭祝中国人民和广大的佛教信众新年快乐!中尼友好万岁1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也愉快的交换了意见,会谈气氛祥和愉悦,会谈之后大家还一起愉快地共进了午餐。原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前中国驻泰国大使傅学章及其夫人李凯荣女士、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顾问、原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第三亚洲部主任,负责对南亚各国七种语言(印地、乌尔都、孟加拉、泰米尔、僧伽罗、尼泊尔和缅甸语)节目的对外广播工作的高级译审、记者陈力行教授等也参加了会见和午宴。
新年祝语新年祝语
『 卍巴蜀佛教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卍巴蜀佛教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来去匆匆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卍巴蜀佛教 』的立场无关,来去匆匆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卍巴蜀佛教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 『 卍巴蜀佛教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12-23 07:29, Processed in 0.296400 second(s), 11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