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苹果,欢迎助农支农,收获阳光自然果的您!

卍巴蜀佛教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受政策等因素影响,本论坛于2013年停止更新,关闭了发贴更新功能。
因留存有原创的图片纪实,见证了一段历史,故保留至今。
如有院校、相关研究机构、寺院等有合作意愿,在取得政府许可后,再恢复更新。
开启左侧
查看: 831|回复: 0
 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0-6-17 12:57:46|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2010年] [大陆]记者手记:透视舍利背后的宗教信仰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既是当年佛教兴盛的追忆,同时也是南京鲜明的文化特征之一。2010年6月12日,在南京栖霞寺盛世重光的佛顶骨舍利,已确定为释迦牟尼佛真身。随着佛顶骨舍利和感应舍利的重见天日,近年各地掀起的“舍利崇拜热”达到一个新高潮。而在舍利崇拜热的背后,不容忽视的是宗教信仰,以及舍利的现实意义。
  经文献与考古相互对照 南京佛顶骨舍利乃真身
  当一块蜂窝状、鸡蛋大小的淡褐色物体从金棺银椁中被取出,很多人不禁疑惑这是否就是佛顶骨。面对质疑声,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南京博物馆副馆长华国荣均称,关于佛顶骨舍利经典上有根据、历史上有传承、事实上能证明。
  经典上有根据:《洛阳伽蓝记》、《法显传》、《续高僧传》、《大唐西域记》、《集神州三宝感通录》、《法苑珠林》等众多佛教典籍上都有佛顶骨舍利相关记载。比如,《洛阳伽蓝记》卷五记:‘方圆四寸,黄白色,下有孔,受人手指,闪然似仰蜂窠’;《续高僧传》卷三记:‘周尺二寸,其相仰平,形如天盖’;《大唐西域记》卷一记:‘面广寸余,其色黄白,发孔分明’。
  历史上有传承:南京历史上的金陵长干寺建于东晋初年,寺内有七宝阿育王塔,供奉有佛真身舍利。《高僧传》、《梁书》、《法苑珠林》、《建康实录》等均有明文记载。
  事实上能证明:金棺银椁内的佛顶骨舍利及感应舍利,与大报恩寺地宫出土的大型石碑上的碑刻铭文记载相互印证,惊人一致。
  同时,佛光山开山宗长星云大师当日也表示,这块佛顶骨舍利可能是世界上唯一的释迦牟尼头顶骨真身舍利,佛教文化尽管起源于印度,但发扬确是在中国。现在祖国拥有佛顶盖骨这弥足珍贵的圣物,足以傲视全世界。
 
佛舍利背后的宗教信仰
  佛舍利最初是因佛陀的弟子们为了表示对佛的怀念和尊敬而供奉,由此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佛教信仰的重要象征,成为佛教文化的一种载体。佛舍利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是佛和佛精神的象征,它体现的是一种宗教信仰。
  《金光明经》卷四云:“舍利者,乃无量六波罗蜜功德所熏,是戒定慧之所熏休,甚难可得,最上福田”。《大智度论》卷五十九云:“供养佛舍利,乃至如芥子许,其福报无边。”故而,舍利作为佛教中的圣物,受到特别的尊崇。
  当年阿育王为弘扬佛法,将释迦牟尼佛的舍利分成八万四千份,并铸造八万四千座塔用以安奉,然后派人将佛塔送至世界各地,使当地人对其供奉、朝拜,并使之产生极大的感召力。舍利供奉也就成为弘扬佛法行之有效的手段,具有极为重要的信仰内涵。
  同时,舍利除了具有独特的政治意义外,它还在净化民风、改善人心、促使人们心理调整和提升方面也都具有现实意义。
  舍利热的现象众说纷纭,无论是褒是贬,它在当今乃至未来起到的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也许人们更多的是应该关心舍利背后能给予我们心灵的东西,至于它的真假、大小都显得不重要了。正如星云大师所说“舍利子其实就是虚空,无处不像、无处不在。人们不应去计较舍利子到底有多少?舍利子到底有多大等具体问题。而应人人有佛心,现在社会需要道德来净化心灵。人们应该在佛祖舍利的背后寻找佛教文化中的积极面”。(文:从梓)
『 卍巴蜀佛教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卍巴蜀佛教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来去匆匆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卍巴蜀佛教 』的立场无关,来去匆匆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卍巴蜀佛教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来去匆匆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 『 卍巴蜀佛教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12-24 07:19, Processed in 0.062400 second(s), 10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