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苹果,欢迎助农支农,收获阳光自然果的您!

卍巴蜀佛教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受政策等因素影响,本论坛于2013年停止更新,关闭了发贴更新功能。
因留存有原创的图片纪实,见证了一段历史,故保留至今。
如有院校、相关研究机构、寺院等有合作意愿,在取得政府许可后,再恢复更新。
开启左侧
查看: 2087|回复: 0
 细水长流 发表于: 2010-4-16 11:40:11|显示全部楼层|阅读模式

作福不嫌多,但用于解脱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免费注册

x
  有一次,佛陀来到憍萨罗国首都舍卫城游化,住在城南郊外的祇树给孤独园。   
  这天,憍萨罗国波斯匿王盛装前往礼见佛陀,请求佛陀及僧团能在舍卫城住上三个月,接受他的供养。   

  佛陀默许了。   

  波斯匿王就在王宫外面,搭建了一座大讲堂,并要求朝中的大臣们,也一起发欢喜心供养。   

  在一次饮食供养后,波斯匿王对佛陀说:

  “世尊!我曾经听世尊说:布施给畜生,可以得到以百计的福报,布施犯戒人为千,布施持戒人为万,布施离欲外道为亿,布施向须陀洹则难以计算,更何况是须陀洹以上的圣者了。我今天供养了世尊及众比丘僧,因此,所获得的福报与功德,应当是难以计算的。今天,我已经算是功德圆满了。”   

  佛陀听了,告诉波斯匿王说:   

  “大王!不要这么说!作福是不嫌多的,你怎么能说已经功德圆满了呢?为何说作福不嫌多呢?因为众生的生死轮回,实在长远得难以计算。   

  在很久以前,我们住的地方有一位名叫‘地主’的大王,皇后名叫‘日月光’,太子名叫‘灯光’。灯光太子长得十分端正,后来出家修道成佛,并且陆续度化了八十亿众成阿罗汉。   

  地主大王在太子成佛后,迎请灯光如来入宫亲自供养,并且发愿终身供养如来及八十亿众的阿罗汉,获得了灯光如来的默许。   

  地主大王充分供养了灯光如来七万年。

  灯光如来入灭后,地主大王又建了许多寺庙、宝塔,持续供养其它阿罗汉,直到他们一一入灭,并且也为这些阿罗汉的遗骨建塔庙供养,这样又过了七万年,直到灯光如来所传的佛法消失了,才去世。   

  大王!那位地主大王不是别人,就是我的前身。那时,我七万年供养如来,七万年供养舍利,只想以此所作的功德,在生死中得到福报享用,而不曾修道求解脱。大王!你知道吗?当时所作的福德,到现在已经全部耗尽了,连毛发般大小的福德也没留下来。怎么会这样呢?正是因为,生死轮回长远得难以计算,以致在那么长的时间中,再多的福报都会被耗尽,不留一丝一毫。   

  所以,大王!不要说:今天我作福已经功德圆满,你应当说:今天我所有身、口、意的所作所为,都要趣向解脱,我不求在生死中享用福报,但求能得到长远无量的安乐。”

  波斯匿王听了佛陀这番教说,不由得毛骨悚然地害怕起来。一阵悲伤哭泣后,以手抹掉眼泪,向佛陀顶礼,承认自己的过失。他说:

  “世尊!我真是太愚笨了,请世尊接受我的忏悔!我以五体投地之礼,表示我改过的心意。以后,我不会再那样说了,请世尊接受我的忏悔。”   

  “太好了,大王!你能忏悔改过。我接受你的忏悔,以后不要再那样说了。”   

  这时,在大众中,有一位名叫迦旃延的比丘尼,起来赞叹佛陀对波斯匿王的劝勉,并且以自己的前世为例,印证应当趣向于解脱,而不是求在生死中享用福报的教说。她说,三十一劫前她的前世,是一位名叫“纯黑”的差使,他在野马城供养当时的式诘如来,供养后,发愿要以这样的功德不堕三恶道,来世见佛闻法而得解脱。她就是以这样的因缘,今世得遇释迦佛,从而修道得解脱的。   

  佛陀赞叹她是声闻弟子中,信解脱第一的比丘尼。
『 卍巴蜀佛教 』提醒,在使用本论坛之前您必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下列条款:
  1.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您在会员注册时已同意的《『 卍巴蜀佛教 』管理办法》;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
  3. 本帖子由 细水长流 发表,享有版权和著作权(转帖除外),如需转载或引用本帖子中的图片和文字等内容时,必须事前征得 细水长流 的书面同意;
  4. 本帖子由 细水长流 发表,仅代表用户本人所为和观点,与『 卍巴蜀佛教 』的立场无关,细水长流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本帖子由 细水长流 发表,帖子内容(可能)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 卍巴蜀佛教 』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 本帖子由 细水长流 发表,如违规、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举报,本论坛将及时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 『 卍巴蜀佛教 』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帖者而删除其所发的帖子。
© 2002-2024, 蜀ICP备12031014号, Powered by 5Panda
GMT+8, 2024-12-22 15:09, Processed in 0.03120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On, MemCache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