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召开
2010年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经验,提出了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任务。
刘新乐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和做好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扎实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建设。要把握重心,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把握基本方针,着力强基固本;推进依法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倡导宗教和谐,发挥积极作用。要开拓进取,全面推进蒙古语文工作,积极推动蒙古语文事业的发展与繁荣。要加强领导,着力提高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科学化水平。
会议还对全区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各盟市分管民族工作的领导、民委主任、宗教局长,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民委机关干部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文:苏永生)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