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柬埔寨宗教事务部颁布僧侣道德行为规定
2011年3月7日,柬埔寨宗教事务部在四臂湾会议厅召开僧侣道德研讨会,颁布《加强僧侣道德行为》规定。研讨会由柬埔寨宗教事务部部长孟肯主持,当天3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僧侣出席会议。会上,孟肯部长指出,举行该研讨会的目的是颁布国家僧侣协会和国家宗教总署的规定―《加强执行僧侣道德行为》法规,敦促全国所有僧侣遵守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与提高国家宗教名誉。孟肯部长说,目前,全柬大小寺院有4000多座,近6万名僧侣正在宗教教育机构学习。宗教事务部希望各位僧侣通过学习,不但要自我提高,而且要严格执行自己所学到的道德规范,指导他人为人从善,正如佛说,“恶有恶报,善有善终”的道理。
孟肯部长和僧王暖凯在会上还向部分僧侣颁发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陛下的王令和委任书。(文: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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