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0-7-23 17:05:30

[大陆]西北五省区首座汉传佛教高校法门寺佛学院成立

  法门寺网站7月22日电 法门寺佛学院成立仪式于7月22日上午十点半,在陕西扶风法门寺隆重举行。陕西省人大原副主任巩德顺,国家宗教事务局司长吕晋光,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处长赵红宇,陕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陕西省宗教事务局局长徐自立、陕西省宗教局副局长张宁岗,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法门寺佛学院院长学诚大和尚,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陕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增勤法师,陕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扶风大明寺方丈、法门寺佛学院副院长彻性法师,以及国家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陕西省委、省政府,陕西省委统战部,陕西省宗教局,陕西省佛教协会,宝鸡市及扶风县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成立仪式。仪式由法门寺监院贤空法师主持。
  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启了法门寺佛学院成立大会。首先是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处长赵红宇宣读法门寺佛学院批文。
  国家宗教局司长吕晋光致辞时说,胡锦涛总书记早在2004年就明确指出,培养爱国教职人员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关键。佛教是个高度重视教育的宗教,释迦牟尼在《阿难经》曾多次提到教育,主张因人施教,建教力行。当代不少高僧大德也认为,佛教就是佛陀的教育,是一种系统完整的生命教育。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对于佛教而言,需要有安心立命的庙宇,需要弘法利生,续佛慧命的佛门龙象。陕西之所以在中国佛教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汉传佛教中的六大宗派创立于此,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拥有以玄奘大师为代表的众多佛门领袖。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全国各地已恢复和开办佛学院数十所,培养了大批僧伽人才。今天,法门寺佛学院的正式设立,弥补了西北五省区汉传佛教没有一所高等佛学院的缺憾,使我国佛教院校教育的全面布局更加完整和合理。下面就依法办好法门寺佛学院提几点希望: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二、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四、百年大计质量立校;五、加强领导依法管理。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法门寺佛学院院长学诚大和尚致辞时表示,法门寺佛学院的成立不仅仅是法门寺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陕西、西北佛教界的盛事,同时也是中国佛教界的一件大好事。学诚大和尚说,办好佛学院主要有三个条件:领导重视,各界支持,自身努力。此三个条件具足了,众缘和合,佛学院就能够越办越好,越办越大。现在国家宗教事务局号召我们创建和谐寺观教堂,首先内部要和谐,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居士工作的和谐,同当地群众的和谐,与普通民众的和谐,同社会各界的和谐,同海内外佛教界加强往来,开展合作,密切彼此之间的友谊,探讨今后要合作的一些项目,这也存在和谐的问题。
  今天仪式上致词的领导还包括:陕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徐自立,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陕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增勤法师,扶风县委书记张万奎。
  最后,在大家的期待中,原陕西省人大副主任巩德顺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大和尚为法门寺佛学院揭牌,宣布法门寺佛学院正式成立。

附:法门寺佛学院简介
  法门寺佛学院位于陕西省扶风县法门镇法门寺内, 1988年11月法门寺恢复重建之后,在前任方丈澄观、净一等老一辈高僧大德的努力下,寺院开始建设佛学院,1999年基本完成佛学院教学楼、学僧寮舍、法堂等设施建设。2004年,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大和尚担任法门寺住持,致力于加强信仰、道风、组织、僧才、教制等五项建设,开始创办法门寺佛学院。同年11月,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法门寺佛教培训班正式开班授课。2007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批准筹备设立陕西法门寺佛学院。(国宗函【2007】384号)。2010年5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同意正式设立“法门寺佛学院”。(国宗函【2010】157号)
  法门寺佛学院继承佛教丛林优良传统,立足现在,面向未来,以汉传佛教典籍为教学重点。佛学院院长由全国政协常务、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法门寺方丈学诚大和尚担任。院长提出“信仰为根本、解脱为目的、教育为中心、文化为纽带”的指导方针,重视“志、道、德、才、学”方面的教育, “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热爱祖国、接受党和政府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佛教学识、立志从事佛教事业并能联系信教群众的佛教教职人员队伍。”法门寺佛学院由陕西省佛教协会主办,法门寺承办,陕西省宗教事务局负责行政监督管理。多年来,法门寺佛学院已开办了试读、预科、本科班教育,较好的完成了教学任务。目前,法门寺佛学院已经积累了较丰富的佛学教育经验,探索出一条在西北地区创办佛学院的道路,在全国佛教界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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