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内蒙兴安盟佛协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老布僧金巴当选会长
2010年4月16日,内蒙古兴安盟佛教协会第二次代表会议在葛根庙召开。全盟50余名佛教界代表和特邀代表以及盟委统战部、盟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代表会议是1995年盟佛教协会成立以来的首次换届会议。在盟佛教协会的精心准备和盟民族宗教局的指导下,会议如期举行。会上,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兴安盟佛教协会首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兴安盟佛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兴安盟佛教协会章程》。葛根庙住持老布僧金巴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原会长老布僧希日布扎拉森活佛荣任名誉会长。
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民族宗教局局长包文诚出席并讲话。包文诚说,当前,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宗教领域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新的时代和新的形势下,兴安盟佛教界能否适应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对促进佛教界自身的健康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民族团结,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与会代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思考问题,把握方向,明确任务。一是要重视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佛教整体水平。二是要进一步重视培养人才。新一届佛教协会要按照“政治上靠得注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重视培养人才,善于汇聚人才,大胆使用人才,造就一支寺庙管理、讲经弘法、潜修笃行的佛教人才队伍。三是要注重端正风气,弘扬正法,加强对戒律的整理研究。四是要继续重视制度建设,建设好寺庙,管理好僧徒。五是要更加重视发挥独特作用。要努力阐释和弘扬佛教教义、佛教伦理和佛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倡导和谐宗教理念,坚持人间佛教的发展方向,教育引导兴安盟广大信众投身于全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在生产、生活中实践信仰。发扬佛教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优良传统,秉承和谐理念和慈悲精神,探索服务社会的方式和途径,节俭办教,参与社会救助,兴办公益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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