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去匆匆 发表于 2010-4-17 19:04:29

[大陆]省佛协第八届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遂宁市召开

  4月15日下午,四川省佛教协会在遂宁市广来福宾馆会议室隆重召开第八届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大慈寺方丈大恩法师等出席会议。
  省佛协秘书长王立军主持会议,并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会议情况和会议精神。会上,省佛协各常务理事还认真学习了2009年5月8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10年1月10日公布的《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退职办法》、《藏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南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以及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签署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五个“办法”。
  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王增建应邀列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作了三点指示:
  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佛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王增建局长说,中佛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不仅对我省当前佛教事业的开展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更对未来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希望各常务理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结合本地的情况,将会议精神进一步地贯彻落实。
  二、要重视僧团队伍素质的提高。王增建局长强调,四众弟子的素质高低,是决定我们佛教兴衰的重要因素,我们的僧团队伍一定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做到威仪齐整,精通教理教义,方能更好地引领信教群众建立正知正见。
  三、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引领四川佛教界健康发展。王增建局长希望各与会常务理事要不怕困难,团结进取,勇于开拓,他表示,省宗教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四川佛教界的建设,做我省佛教界最坚实的后盾。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四川省佛教协会会长永寿法师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他说,我们今天在会上学习了中佛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学习了国家宗教局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佛协发布的四个“办法”,这对我省佛教界在如何如法如律地办好教务、搞好管理等工作方面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希望各市、州佛协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组织本区域内的各宗教场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认真领悟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文件精神的指导开展教务工作,搞好道场管理,引领我省佛教事业更好地健康发展。(图、文:诚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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