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专访次仁加布:民改带来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近日,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记者在拉萨专访了西藏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所长次仁加布,他就西藏民主改革前后的宗教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下面是根据访谈录音整理的文字稿。记者:请介绍一下民主改革前后宗教在西藏的社会地位情况。
次仁加布:西藏宗教原来是政教合一的制度,大部分学者认为是从八思巴开始的。从五世达赖喇嘛开始,格鲁派的政教合一制度达到了顶峰时期。由于它是政教合一的,在宗教方面就有很多特权。一个就是把广大人民的精神束缚住了,人们的头脑只能有一种想法,就是宗教。除了这个以外,不能有别的想法,不能接受别的文化,不能接受别的思想,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统治人民。因为利用宗教来统治,人民就会被软化,就非常好统治。如果不那样的话,人们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这就会危及到他的统治地位和种种特权啊,所以民主改革前,完全是用宗教来控制人民,这种情况是非常严重的。
民改以后,有了根本性的变化。第一,西藏人民从这种奴役化的思想中解脱出来,可以享有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由了。一个人想信什么就信什么,佛教也好、苯教也行,而苯教原来是受到压制的。同是藏传佛教,信哪种教派都可以,比如宁玛派、萨迦派,而以前只能信格鲁派,它是拥有统治地位的。同时,现在人们还可以改教派,原来信苯教的,现在改信宁玛派也可以。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由。在昌都芒康有一个信基督教的地方,在那里,同一个家庭里的人,也可以有不同的信仰,有人信基督教,有人信佛教,而有人信苯教,这在民主改革前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对僧人阶层而言,民改前他们其实和普通民众一样,本身没有任何决定权,是被动地掌握在别人手里,寺院住持让干什么就得干什么。现在寺院都实行了民主化管理,建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转折,僧人的命运就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了。民主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是他们自己来选择的,他们认为谁最合适,谁最有能力,谁是最好的,都可以自己来选择,一切都是由自己来决定。从宗教教职人员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大的转折点。
第三,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了法律的保障,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原来民改前是没有这种保障的。现在人民群众就可以放心了,我的信仰是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法律保护,人们还是会害怕啊,不知道中间会有什么问题,会不会又任人宰割埃现在有各种各样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包括民族区域自治法里、教育法里等方方面面的法律,都有涉及到如何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文。这也是和民改前非常大的不同。
第四,就是实实在在地保护宗教文化。近几年,中央拨了很多钱维护文物。比如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萨迦寺的三大文物维修工程。这么大的工程在全世界都是有影响的。除此之外,像佛教的经典《丹珠尔》这类大的文化工程,我们这边也有印经院,非常大。当时是13世达赖喇嘛想印经,但没有实现,现在都做到了。我们西藏社科院的古籍出版社就是专门出版藏文典籍的,这些典籍的真本、孤本、善本,不断地挖掘、整理、出版。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地保护佛教文化。国家还拨了大量的款项维修寺庙,也等于就是保护了民众的宗教信仰。广大信众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
第五,就是宗教的教育方面。民改前的寺院教育是完全封闭的,而且子寺和母寺之间有非常森严的等级管理制度。现在,这种等级管理制度被打破了,国家投资建立了西藏佛学院,寺庙里的年轻僧人可以到那里接受正规的佛学教育。在那里学完了还可以到北京的高级佛学院继续学习,学院非常重视培养人才。这些都是社会化、学院化的管理,而不是经院化的管理,可以真正受到正规的佛学教育,学到很高的佛教教义,而且完全是自由的受教育的模式。另外就是培养德高望众的高僧,他们有的当上了佛协的会长,有的当上了政协委员,享有很高的政治地位,这些都是民改前所没有的。
这几方面都是根本性的变化,应该让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尤其是那些有偏见的人了解。让他们了解,过去的西藏宗教是什么样的,现在的西藏宗教又是什么样的。(文:闵闻;录音整理:王飞、吴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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